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0.1 甲級資質標準
10.1.1 企業資信能力
(1)凈資產1500 萬元以上;
(2)近3 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平均在100 萬元以上。
10.1.2 企業主要人員
(1)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5 人以上;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
10.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 年獨立承擔過下列2 類中的1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1500 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2 項;
(2)建筑工程幕墻面積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墻工程3 項。
10.2 乙級資質標準
10.2.1 企業資信能力
凈資產200 萬元以上。
10.2.2 企業主要人員
(1)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3 人以上;
(2)技術負責人具有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
10.3 承包工程范圍
10.3.1 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各類型的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
10.3.2 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 萬元以下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單體建筑工程幕墻面積15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
注:
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的水、暖、電及非承重墻的改造。